
金秋十月的最后一天,邓律更新了一条朋友圈:
看完圈文,内心五味杂陈。虽然与邓律仅一面之缘,但我已跟他“表白”,我是由他引入行的。
我自认情商很低,自知所谓的社交于我难如登天。我不会跟陌生人打交道,不会跟熟人套近乎,不会跟领导说奉承话……甚至,作为一个东北人,我都不会在酒桌上“提一杯”。
与邓律类似,在我打算从检察院辞职的时候,不仅我自己犹豫了一年之久,身边的亲友也阻拦了我一年之久。对,不是劝,是阻拦。那是真的为我好,好到由开始的好言相劝,到后来的“恶语相向”。
我能理解,他们担心我不辞职,还能勉强恰饭;如果辞职,那就大概率妻离子散、沦落街头。
彼时在“学法论坛”,刷了很多那种一年十万、三年五十万的励志故事,在那段纠结的日子里,我几乎每一天都在参考这些励志故事,给自己设计着可能在我身上发生的悲惨遭遇,不用三年五十万,甚至不用三年十万,三年后如果能达到五万,我觉得自己就算走对了。
展开剩余80%可是,无论对后果作出怎么严苛的预想,也总需要有人在背后推你一把,其实就是让我相信,不会社交,这一行也能勉强恰饭。
到底能不能辞职?应不应该辞职?在最纠结的时候,纠结到连吃饭、睡觉都停不下来思考的时候,偶然购得一本书《给正义一点时间》,看完之后热血沸腾,满足了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所有想象和憧憬。
书读完,我去了解了一下,作者邓学平,到底何许人也。
充分了解完,充分到我搜索了网络上的每一个角落,然后让我坚定了辞职的决心。因为我觉得,如果老邓说的和经历的都是真的,那么在同一个国度,他能成功,我混口饭吃应该不难。
金秋十月,是我领执业证的月份,也是收获的月份。整五年,回想当初的踌躇、彷徨,觉得有点儿“小马过河”的可笑。也许三年十万真的不难,难的在于你带着怎样的决心离开、怎样的初心入行、怎样的耐心坚持、怎样的恒心向前。
如果人生如戏,我倒真希望能穿越回去,告诉那个纠结到崩溃的自己:放心吧,能恰饭,也没有妻离子散。
这五年,我给自己立的标签一直在:守正、勤勉。
我听说过,有法检辞职的八面玲珑的同行,靠各种左右逢迎的那种被认可的“社交”,赚得盆满钵满;
我听说过,有些同行以承诺结果为饵、以“找关系”为名,也能从当事人兜里大把大把的掏钱;
我听说过,有些同行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消息之后,哪怕在即将公布结果前的最后十分钟,也能忽悠当事人相信是“钱”的力量购买的“权力”,然后才能兑换成了“权利”;
我听说过……
好多好多事儿,我一个已经活到不能参加公考的人,都是第一次听说。
但,要强调一下,仅限听说。也许真有其事,只不过好多当事人“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者有的当事人“宁愿信其有”;也许不过是风言风语,因为我始终不愿意相信,真正从事法律工作并信奉法律的法律人,怎么会知法犯法。
不过,人性使然。我在穷困潦倒的时候,也无数次动过各种“捞钱”的念头。所以,听说过很多事儿之后,我已开始理解那些虚构故事中的各种违法的人或职位,他们也许有说不出的苦衷,一如当年因丢失二百元娃的奶粉钱,而坐在马路边失魂落魄的我。
在这个东北小城,在外地人和本地人都强调大事小事均要找关系的大部分社会认知下,在去办事大厅排队办业务都希望打招呼插队的小部分人文意识下,我办了不少案件,不敢如网上某些大咖同行宣讲的未尝败绩,也不敢说所有当事人都对结果满意,至少我敢说,绝大部分案件结果并没有明显超出我的预期。
这也许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我接案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了细致的筛选。但至少能让我相信,法治的公平性显然高过普通百姓的认知,靠专业去搏杀一条恰饭之路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可能。那是当年我从邓律的书中看到的,也是这几年沿着如邓律一样的靠专业恰饭的同行们所走过的路上体会过的。
律师,只是做了律师该做的,剩下的交给体制内的正能量。每当遇到当事人在案后感谢我,我几乎都会回一句,我说你更应该感谢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或法官,他们如果不采纳我的观点和意见,我即便像狼一样嚎叫半天,也只会被看成像驴一样的笑料。
没有机会了解邓律辞职前,在体制内过得如何,相信每个领域的行家里手都不会被亏待。但我很清楚,自己在体制内过得不好。这种不好一方面来自物质,一方面来自精神。
当然,不是体制内这份工作不好,当下考公的风吹得正盛,大众的选择一定是正确的。经济下行趋势下的“旱涝保收”,“学而优则仕”古训下的传统社会地位,都决定着体制内自古以来就是“上上签”。
只是我这种情商低的、家境差的、脱不下孔乙己长衫的,要么碌碌无为,要么郁郁寡欢。
试想了一下,如果真的三年还不到五万,我到底算碌碌无为,还是会郁郁寡欢?
应该都不会。
我是被托付的,我的努力是有方向、有所指的。我会被认可、会被鼓励,甚至会被夸赞,那种正向的反馈是我从未体验过的,范进中举后内心狂喜但并没有疯,大概就是这样一种突然获得的满足感。
(这里,感谢这位当事人家属,那句“稳渡万重浪,常守赤子心”,我很喜欢)
名利,自古以来是衡量成功的标准。
那些全国闻名的大律师,那些挣大钱的名律师,并不在我的视野范围内。我是目光短浅的,短浅到不会妻离子散就挺好了,短浅到“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挺圆满了。
如果非要说成功,那就说点儿大的。我希望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在某个案件中的某个观点,能为法治社会的进步添一块砖瓦,那可太牛逼了!
“大环境日趋逼仄”,律师行业可能正滑向谷底,蛋糕就那么大,但需要吃蛋糕充饥的人却越来越多。低价竞争没问题,交给市场调节,优胜劣汰的规律是压力,也是动力。集体涌入自媒体也没问题,毕竟互联网改变着各个行业,开智的公众自会通过智慧和“三观”去筛选匹配出适合的付费对象。
但既然做律师,虽然是法律共同体中被虚化的一份子,也应该保持法律人的操守和信仰。一如邓律很简单的想法:
最后,希望所有的后来人,都能坚持“站着执业”!
【内容来源:转自“匠心儒律”、“襄平刑辩人”微信公众号。如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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